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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记账公司:哪些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?
时间:2024-08-28    点击:25

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“抵扣类勾选业务”模块中,哪些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?


答: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:


(1)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;


(2)已作废的发票;


(3)之前所属期已确认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票;


(4)已用于冬奥会退税的发票;


(5)已全额冲红的发票;


(6)其他,如:被锁定的蓝字发票。


来源:苏州税务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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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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